咨询:400 000 5177

火车车体投放广告适用税率是多少?

来源:税屋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
火车车体投放广告适用税率是多少?

我公司在火车车体发布广告,与对方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,合同约定对方仅提供火车车体广告位置,我公司自行承担广告的设计,制作及安装费用,对方仅负责广告发布位置的指定,不承担其他费用,现对方向我公司开具税率为6%的广告发布增值税专用发票,请问税率是否适用正确?还是否应按照动产经营租赁适用13%税率?如税率和税目与实际业务不符,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?该合同应按承揽缴纳印花税,还是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?

解答:

1.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税前扣除凭证问题

根据描述,以及结合财税[2016]36号附件1《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注释》的规定:将建筑物、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、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,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。火车车体投放广告应按照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,税率为13%。

现在对方给您们开具6%的广告发布服务的增值税发票,属于适用增值税的税目以及税率错误。根据规定,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的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也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,您们应将错误的发票退还给对方,要求对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政策依据:

财税[2016]36号附件1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,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增值税扣税凭证,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、农产品收购发票、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。
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企业取得私自印制、伪造、变造、作废、开票方非法取得、虚开、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(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),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(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),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

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、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、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,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,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,要求对方补开、换开发票、其他外部凭证。补开、换开后的发票、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,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

2.印花税问题

合同属于实质上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,依照《印花税法》规定,应按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,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。


注:本文转载自网络,不代表本平台立场,仅供读者参考,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。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。如有侵权,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,谢谢!

文章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