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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小型微利企业100万至300万元优惠再减半的政策,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可以适用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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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小型微利企业100万至300万元优惠再减半的政策,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可以适用吗?


答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,以下简称2022年13号公告)第一条规定: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
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2022年13号公告的优惠政策仅限于“企业所得税”,而不包括个人所得税。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,按规定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,只需要按规定缴纳“经营所得”个人所得税。


不过,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)规定: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
综上所述,2022年度小型微利企业100万至300万元优惠再减半的政策,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是不能适用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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