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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四川省社会科技奖励登记备案(第一批)工作的通知
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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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直有关部门,社会科技奖励承办单位:


为切实做好四川省社会科技奖励的管理与服务工作,提升社会科技奖励的整体水平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》(川科奖〔2021〕4号)(见附件1,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有关要求,现将开展四川省社会科技奖励登记备案(第一批)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备案条件

由我省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四川省的科学技术奖,凡符合《指导意见》相关要求的,承办单位可以向科技厅申请备案登记,并按要求提交《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备案信息表》和《四川省社会科技奖励年度工作报告》(见附件2、3)。各承办单位要据实填写所有数据,不得弄虚作假。

二、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

申请省社会科技奖励备案须由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核,确保社会科技奖励布局合理、设立有序,并在《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备案信息表》封面加盖公章,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, 同时发送电子版。

三、备案审核及公布

科技厅负责审核备案材料,对依法设立、制度健全、运行合规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予以备案,并统一在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。


联系人:黄文超 刘忻

电话:028-86718520、86710813

邮箱:kjtjlc@126.com

收件单位: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

地址:成都市学道街39号

邮编:610016

附件:1、《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》;

2、《四川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备案信息表》;

3、《四川省社会科技奖励年度工作报告》。

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
2022年3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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